摘要://最新通告关于普宁市流沙西、流沙南街道划定临时管理区的通告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划定普宁市流沙...
//
最新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划定普宁市流沙西、流沙南临时管理区(划定详见附图),实行分类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临时管理区:东起安东街流沙第四小学路口,沿德才街往西至与新光路交叉路口,沿北方向至与光平路交叉路口,沿光平路往西至与广南路交叉路口,沿广南路向南至与南环大道交叉路口,沿南环大道往东至南山伯公,从南山伯公沿伯公前路往南至与沟新路交叉路口,沿沟新路往东南方向至智锦商行,沿智锦商行往南至南亨里22幢,沿南亨里22幢往东一线至与安东街交叉路口,沿安东街往北至流沙第四小学范围内(除临时管控区外),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理措施。
请上述区域内的人员,非必要不出门,非必要不聚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离开本区域时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时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自觉接受体温测量。
以上措施自2022年9月7日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困难,可向现场管理人员求助。
疫情防控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普宁市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附图:
流沙西、流沙南街道临时管理区图
来源 | 普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普宁发布
编辑 | 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