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字藏品日渐火爆,众多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新创,在相关领域法规尚不健全的当下,平台需要经常进行合规性自查,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按照众多平台的描述:数字藏品平台作为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原创作品数字...
数字藏品日渐火爆,众多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新创,在相关领域法规尚不健全的当下,平台需要经常进行合规性自查,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按照众多平台的描述:数字藏品平台作为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原创作品数字化素材上链、数字藏品登记、转让、上架/下架/销毁技术服务的机构,平台开展上述业务应当具有哪些资质呢?
一、 法律依据:
1.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的通知》
2.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3.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4.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5.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
7.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
8.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
9. 《拍卖管理办法》
10.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11.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12.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相关业务答问》及其他相关解答
13.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
14.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
15. 《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
16.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
二、 法律意见:
平台应当具有下列资质(序号先后仅为了便于列举,并不当然是重要性顺序)。
1. 进行区块链安全评估和备案
根据《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第十三条完成备案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对外提供服务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的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第十九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前应当暂停相关业务;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照本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或者填报虚假备案信息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数字藏品平台应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履行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手续,否则主管部门可要求限定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者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履行备案手续后,应在网站、应用程序等显著位置对备案编号进行公示,否则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前要求平台暂停相关业务;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对平台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2.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暂时无需)
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网络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一)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二)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三)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有观点认为数字藏品平台提供了数字藏品展售服务,数字藏品属于第一款规定的原创数字化作品,因此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经过分析,认为上述平台暂不需办理,理由如下:
1、 上述规定主要面向图书、音像、电子、报纸、期刊出版单位以及游戏运营单位,数字藏品平台不属于上述范围。
2、 数字藏品作为非同质化权益载体和证明虽然指向某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但并非原创数字化作品本体,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3、 虽然平台商家在商品介绍时存在原创数字化作品展示,向用户展示数字藏品指向的作品,但单个数字藏品一般仅仅指向单一作品,不符合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所以不适用上述规定。
4、 另外经查询,目前主流的十大数字藏品基本均未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2022年5月10日在国家新闻署网络出版服务单位查询入口(
https://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serviceSearchListpublish.shtml)查询可知:百度超级链运营主体(以下简称“百度”)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哔哩哔哩数字藏品开发运营方(以下简称“哔哩哔哩”)上海动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鲸探开发运营方(以下简称“鲸探”)杭州蚂蚁酷爱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小块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网易星球运营方(以下简称“网易星球”)杭州星途云链科技有限公司,数藏中国运营方(以下简称“数藏中国”)海南数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千寻数藏运营方(以下简称“千寻数藏”)上海趣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湖一号运营方(以下简称“西湖一号”)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京喜运营方(以下简称“京喜”)江苏京东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阿里拍卖运营主体(以下简称“阿里”)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等尚未查询到相应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仅芒果TV数字藏品运营方(以下简称“芒果”)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幻核运营方(以下简称“幻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已经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而芒果、幻核均运营有其他游戏产品。
需要说明的是:鉴于相关规定较为模糊,市场监管主管单位自由裁量空间较大,数字藏品平台暂时无需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建议建立在目前所查资料基础上,不作为不变的最终结论,建议后续持续跟踪官方态度变化情况。
3.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商家将艺术品、音乐、摄影作品等作品上链创建为数字藏品后,基于展售的目的,势必把相应的作品也在商品简介上展示,供用户浏览、欣赏、挑选,进而达成交易,数字藏品平台提供了相应的服务通道,借助上述通道用户获取了互联网文化产品。数字藏品平台的行为属于《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应按照规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另外:
1)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19〕81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调整后的审批范围包括: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和展览、比赛活动。其中,网络表演指以网络表演者个人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网络演出剧(节)目指在舞台场景下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网络艺术品指艺术创作者通过数字化手段创作,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具有一定艺术价值和审美意义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网络动漫指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的闪客动画(Flash动画)、在线漫画等互联网文化产品。根据上述规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规范的几类业务类型中网络艺术品与数字藏品平台比较接近。
2) 经查询,目前主流的十大数字藏品开发运营平台有几家单位已经办理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2022年5月1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公众查询入口查询可知:百度,哔哩哔哩,芒果,阿里,幻核等已经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鲸探,网易星球,数藏中国,千寻数藏,西湖一号,京喜等尚未查询到相应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最终势必仅有少数平台能够最终留存下来,而平台资质的合规性是比较重要的一环,建议数字藏品平台办理网络艺术品领域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暂时无需)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以“擅自开展网络视听业务行政处罚”为关键词查询可知,各地执法尺度不一,有观点认为,只要未取得视听许可证且网页存在视听节目即为违规,应当予以处罚。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要求申请单位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绝对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具有关联关系),不包括外资入股的企业。要求条件较高,许多单位均不满足相关要求。是否没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就必然不能办理音视频业务呢?
经查,“最有”、“皮皮虾”、“新浪微博”等APP运营主体并未取得视听许可证,但平台存在众多音视频节目,甚至是电影电视剧剪辑,通过拨打北京广电局进行咨询,业务员口头回复认为上述主体已履行备案手续(http://115.182.216.157/),视同取得相关许可,但并未查询到官方正式文件或者正式回复。经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首次提及上述备案系统,该系统虽以“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命名,但设立的目的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备案。
综上,虽然履行备案手续(http://115.182.216.157/)是否相当于获得视听许可并无官方正式文件规定,但相似平台备案后,并未查询到因其开展业务的公开处罚公告,为尽可能避免风险,建议数字藏品平台进行备案,同时建议避免进行大批量的视频类数字藏品业务。
鉴于相关规定较为模糊,市场监管主管单位自由裁量空间较大,数字藏品平台暂时无需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建议建立在目前所查资料基础上,不作为不变的最终结论,建议后续持续跟踪官方态度变化情况。
5. ICP许可证/EDI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数字藏品平台应当获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即ICP许可证)以及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即EDI许可证),获得相应许可证后应并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6. 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若数字藏品平台为商家提供竞价拍卖成交的营销模式还应根据《拍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与取得拍卖许可的拍卖公司合作进行拍卖活动。
7.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数字藏品平台,交易的数字藏品指向的作品若包括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根据《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向住所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获取《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8、办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
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已运营(运行)或新建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因此,数字藏品平台应到当地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